文档介绍:
住房租赁合同
住房租赁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证件种类与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运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供应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其次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变更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相同同意起租日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运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相同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须要接着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以下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担当: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担当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担当。
第六条 市政设施运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运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1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运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全部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全部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 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运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运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如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本租约规定扣除局部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缺乏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房屋修理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构造、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运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构造、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挚友、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