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普法验收与未来展望经过全省各界的共同努力,“四五”普法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即将开始的“四五”普法验收如何进行?未来的“五五”普法工作如何开展?结合安徽的具体实际, 我们试将点滴思考行文奉出, 以求教诸方。 准确定位“四五”普法的检查评估标准我们以为,“四五”普法验收标准与“四五”普法的目标(实现“两个转变, 两个提高”) 不应是同一概念。从抽象的意义上看, 目标是前进的方向, 具有明确的导向性; 实现“两个转变, 两个提高”, 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努力方向和目标。“四五”普法的验收评估标准则应当是检验普法规划的目标在实施过程中所达到的阶段性成效的评价体系。验收评估标准应以规划目标为基准, 在规划目标的大框架之下, 根据规划的任务和要求来确定。我们不能脱离规划目标另外制定验收标准, 以避免检查验收工作脱离实际; 更不能用目标来代替验收标准, 以避免过分地拔高, 无法对普法成效做出准确客观地评价。为此,应正确认识验收评估标准的作用。标准即尺度,普法的验收评估标准是通过一系列的考核指标来全面衡量普法工作客观状况, 以便准确评价其成败得失, 从而为下一步普法目标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那么, 作为尺度, 不能把标准等同于实际工作已取得的成效, 从而失去检验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时合理设置考评内容,力求完整系统; 科学细化评估标准, 增强可操作性, 真正发挥标准的客观、公正的尺度作用。在制订“四五”普法的验收评估标准时,还应当注意原则标准与地域差异的实际情况。就全衡是基本衡问题, 这是客观存在。我们应当承认普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经济因素的制约。因此, 在制定具体标准时, 应当考虑这一因素, 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 避免完全地套用同一标准, 才能对普法工作做出客观的评价, 为今后普法的继续深入提供科学参照。 科学的验收评估方式是做好“四五”普法验收工作的关键根据普法工作的特点, 贴近实际, 找准切入点。普法是一项规模宏大、结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普法工作的全民性决定了验收评估方式的多样性; 普法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上上下下, 其复杂性决定了验收评估方式的综合性。普法效果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社会公众对普法和法治状况的实际感受, 例如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满意程度等。对此, 可以通过听、看、查、考、谈、评、议等多种方式, 听实话、察实情、求实效, 尽可能对普法工作情况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围绕“四五”普法的目标,采取适宜的验收评估方式。应当明确, 验收评估是确保普法目标实现的一个突显成果的阶段。同时, 验收评估本身也是一个在全社会宣传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过程。因此,“四五”普法验收评估方式应当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共同关注, 要起到对普法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的作用。验收评估方式还应体现阶段性的特点, 防止成为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的“一次性”的活动; 可以采取层层发动、分步实施、自查督查等方式, 使验收评估成为“四五”普法工作整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验收评估的几种有效方式一是要做好“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文章。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其组织管理一般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普法工作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