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招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公司招招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方法合用对象为公司所属有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一定依据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买同品种固定财产总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由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立进行议标。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及律师共同草拟、编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察赞同后发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包含:
一、固定财产的采买:名称、规格、数目、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查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资料设施的采买:名称、规格、数目、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查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勘探、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就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招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招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招标、开标、议标(包含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招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缴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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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认(即签认招标文件审察建议表)后方
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赞同不得改正或停止。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赞同改正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通知所有招标单位。
第十二条招标单位的收集招标申请书经过十五日内招标单位收集时期,公司在显然地点公示招标项目,除估算部外其余部门均可介绍参加单位,存心参加者可到经办部门或法务组报名。
第十三条招标单位资格的审察
存心招标的单位应按公司要求供给正确、真切、详尽的公司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含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收取复印件时应与副本源件比较)、公司
过去同类业务业绩、公司近来一年资本状况、公司近来一年诚信状况等。由经办部门进行初步审察。
经办部门应登记所有报名单位,报给招标小组,并提交资质审察建议交督查部,督查部对意愿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建议交总经理赞同。
第十四条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立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和缴纳招标保证金,招标文件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准时缴纳招标保证金,其招标文件按废标办理,公司不接收银行保函。
第十五条招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招标文件盖印密封(密封处需盖印),并派专人送至公司督查部有关人员处,公司总督查室人员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做好记录、妥当保留,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招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招标小组有权将之作为废标办理。招标单位递交招标文件后如需改正、增补,只幸好截止时间前改正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增补、修
改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增补、改正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招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商定的招标截止日期后送到的招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加参加后续开标、议标。
第六节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程序
第十六条招标小组按标书规定日期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
第十七条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一定仔细阅读各招标单位的标书,充散发布自己的建议,每人都有权在评标志录上记录自己的建议,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确立中标单位后,实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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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受权的人员主持,由公司律师负责纪录,该记录应存档备查。
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定标后,招标小组组长在公司周例会或其余会议上宣告中标单位及中标价。
第十九条定标后,经办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
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署,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
假如确需更改,需经招标小组组长赞同并有招标单位确认书。
合同谈判完成后,合同要经招标小组审察经过,公司律师负责供给合同法律问题的咨
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署合同,假如不可以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
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余候选单位。
签署合同后,通知其余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招标保证及其余各样押金。
第二十条公司律师应付参加招标的所有单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