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CS
B 38
1T/SAIA 005—2022
肉兔饲养场的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 NY/T 388 的要求,,饲料应符合 GB 13078 的要求,饮水应
符合 NY 5027 的要求。
兔场技术人员应具有畜牧兽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肉兔或种兔养殖相关知识,熟悉国家相关
政策和法律法规。
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持健康证,防止人兔之间传播疾病。
兔场内不应养殖除兔以外的其他动物,应做好杀虫、灭鼠等工作。
5 隔离
引进肉兔的隔离应遵守 GB 16567 的规定。
饲养人员观察到兔群异常,应及时报告兔场兽医人员,对异常兔群进行隔离。
6 消毒
肉兔场应按照 NY/T 3075 的规定对环境、人员、兔舍、饮水、器具等进行消毒,方法参见附录
A。
兔场常用消毒剂参见附录 B。
7 疫病预防
免疫接种
肉兔饲养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的预防接种规划和免疫程序,免疫程序参见附录 C。
药物预防
根据兔群的日龄和健康状况使用药物,应符合 NY/T 5030 的规定。
驱虫
在兽医人员的指导下,选用高效、安全、广谱的抗寄生虫药物进行驱虫。
8 疫病监测和净化
肉兔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兔病毒性出血症、兔巴氏杆菌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沙门
氏菌病等疫病的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监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应根据当地肉兔疫病状态制定兔病毒性出血症、沙门氏菌病等疫病的净化方案。
9 疫病控制
2T/SAIA 005—2022
肉兔场发生疫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与程序进行疫情报告。
对发病兔群进行隔离和药物防治,药物使用应符合 NY/T 5030 的规定。应对污染的饲养设施、
设备、环境等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10 无害化处理
废弃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