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小家电买卖合同.docx

格式:docx   大小:21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小家电买卖合同.docx

上传人:dlmus1 2022/4/21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小家电买卖合同.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小家电买卖合同
家用电器,简称家电,是指以电能来进行驱动(或 以机械化动作)的用具,可帮助执行家庭杂务,如炊食、食物保存或 清洁,除了家庭环境外, 是小编整理的小家电买卖合同,欢送参考阅读.
小家电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了人民币 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余款x x元,可分十次支付,白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 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 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假设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
那么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 有关瑕疵的保证,那么只限于 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假设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丧失或 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的确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 并 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了凭.
卖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小轿车买卖合同范文二
第_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 期: 泼动机号:;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 全;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行使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口客运、口货运、
口出租、口租赁、口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了(不含税费)元;大写: .买方应于
年 M 日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
关文件,并以 ■的方式白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 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
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 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了:.
相关文件包含:口机动车行驶证、口机动车登记证书、口车辆购
置附加费凭证、口税讫证明、口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
口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
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当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 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 并承当一切损失.
买方未根据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当由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以下第 中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 一种):
(一) 提交 中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 卖方(盖
章):买方(盖章):年 月 日年 月曰
小轿车买卖合同范文三
甲方(售车方):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购车方):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方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白 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车辆情况: 牌 型车;车身颜色: 车牌号:;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包含其他物件有:.)
2、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
协议签字之日交付,车辆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当.
3、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了旧机动车辆, 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 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水平状况已充分了解.
乙方验收后同意购置,在车辆交付完成后,甲方不向乙方承当瑕疵担 保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