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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管理)工程备案流
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如对质量有疑异时,必须按规范进行机
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份检验。
2:钢结构件出厂时制造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①产品质量证明。
②钢结构施工图。有设计变更的,应有变更洽商文件,并在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③所有钢材和其他连接件的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④新材料、新工艺试验鉴定资料。
⑤发运构件清单。
四、焊条
1.焊条应有出厂合格证。
2.需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
五、砖
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用于承重结构或对其材质有怀疑时应进行复试(必试项目为标号)。
六、砂、石
1.市政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按有关规范取样进行试验。
2.砂、石试验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则上不应使用,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后,应有复
试报告,并有审批手续。七、混凝土外加剂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内容包括:厂名、品种、包装、重量、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
说明。使用前新型材料应进行性能试验。
八、防水材料
1.油毡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品种、标号等各项技术指标,并应抽样检验,检
验内容为不透水性、拉力、柔度和耐热度。
2.沥青:应有沥青的出产地、品种、标号的报告单,必须试验的项目如针入度、软化点和
延伸度。
3.新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鉴定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并有抽样复验记录。
九、防腐、绝缘、保温材料应有标明该产品质量指标,使用性能的出厂质量证明书。
十、生石灰
无论袋装生石灰或散装生石灰进场后均应按批量取样,试验石灰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
十一、粉煤灰石灰砂砾、石灰土
1.每批粉煤灰、石灰砂砾混合料进场,生产厂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明。若供料
期超过10天,生产厂家应每10天提供一次出厂合格证明。
2.路拌要有以下试验资料。
①粉煤砂石灰砂砾配合比实测数值(粉煤灰、石灰含量)。
②粉煤灰石灰砂砾的活性氧化物含量。
③粉煤灰石灰砂砾出厂含水量。
④粉煤灰石灰砂砾颗粒筛析结果。
⑤粉煤灰石灰砂砾抗压强度(7天、28天)。
前四项随料提供,后一项按龄期后补。
3.石灰土参照"2"的内容执行。
十二、沥青混合料
1.沥青拌合厂应按规格、品种、批量向施工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含格证应包括如下内容:①沥青混凝土类型(矿料级配及沥青规格用量);
②稳定度;
③流值;
④空隙率(饱水率);
⑤饱和度;
⑥标准密度。
或者按下列内容提供
①沥青混凝土类型(矿料级配及沥青规格用量);
②10℃劈裂抗拉强度;
③10℃劈裂抗拉垂直变形;
④试件饱水率;
⑤标准密度。
十三、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1.各种管材、管件、设备、配件都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应能说明该产品符合国
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2.钢管、钢管件在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并做检查记录。
3.各种金属管及管件在安装使用前应按现行标准进行外观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弯头、异径管、三通、法兰、盲板、补偿器及紧固件等需按现行标准进行规格、尺寸的
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各种阀门在安装使用前应按现行标准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十四、厂、站工程成套设备,随机文件必须齐全,其中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明,设备安装
使用说明等。必要时要求解体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十五、各种保温材料及制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材料性能测试试验记录,其种类、规格、性能
应符合设计规定。
十六、预应力混凝土设备检验资料
1.应有预应力锚头、夹片、顶塞等出厂合格证明及硬度试验记录。2.采用金属波纹管成孔时应有波纹管的质量合格证明及现场检验记录。
3.有由计量检定单位对张拉设备──油泵、千斤顶、压力表进行鉴定的记录。
十七、混凝土预制构件技术质量资料
1.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做为主体结构使用的梁、板、墩柱等构件生产厂家应提供下
列技术资料。
①构件混凝土强度资料。
②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记录。
③施工图纸有设计变更的应有变更洽商文件,并在图中注明修改部位。
④所用钢筋和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