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第三章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与合同审计
会计学院麦文琴
2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1
第二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
2
主要内容
第三节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审计
3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
招标投标,是指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建设项目招标是建设单位(业主)为完成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设任务,根据与项目有关的各项资料,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通过一定的方式通告(或邀请)承包商前来投标,履行必要的程序而选定最佳承包商的过程。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投标是对应建设项目招标而引起的一种经济行为。建设项目投标是由经过预审合格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者,按照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要求,并综合考虑自身实力,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招标单位投送标书以争取中标的经济行为。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二、招标投标的类型
(一)按招标形式
全过程招标
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和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都采用招标投标的形式。
单项招标
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对其建设过程中的部分项目进行招标。如勘察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招标,监理招标等。
当前,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建设单位使用这种招标形式进行项目建设。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二、招标投标的类型
(二)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法律依据:《招投标法》():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议标
由发包单位直接与选定的承包单位就发包项目进行协商的招标方式。
议标在目前不属于招标投标的范畴,但对于“抢险救灾,科研试验、保密工程;外商独资和私人投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考虑采用非招标投标的方式来确定承包商。
第一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三)招投标的组织形式:
(1)自行招标
(2)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资质管理、备案管理
《招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