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的文献综述
姓名:颜丽芳学号:20104210042 院系:会计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简称IASB)。 IASB的前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mittee,简称IASC),在2000年进行全面重组并于2001年初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C是由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以及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于1973年发起成立的。从1983年起,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简称“IFAC”)成员的所有会计职业团体均已成为IASC的成员。中国于1998年5月正式加入IASC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ASC的目标是,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促进国际会计的协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现时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系列,此类公告有别于理事会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系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曾经被称为国际会计准则,它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在欧洲一些国家、中国、香港、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应用。欧盟委员会在2002年要求所有的欧盟国家的公司到2005年都要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一系列以原则性为基础的准则,它只规定了宽泛的规则而不是约束到具体的业务处理。到2002年为止,大量的国际会计准则提供了多种可选的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进方案是尽量找到并减少同一业务的可选处理方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至今公布了9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IFRS 1)——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IFRS 2)——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 3)——企业合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IFRS 4)——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IFRS 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IFRS 6)——矿产资源的勘查与评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IFRS 7)——金融工具:披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IFRS 8)——经营分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9)——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仅是对原有会计准则的简单修改,而是从深层次的对原有的会计准则进行了改进,有的国际财务报告甚至取代了个别国际会计准则,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2007年修订)取代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2003年修订、2005年修改);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对整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术语做了介绍,并要求自2009年1月1日开始采用,但允许提前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2008年修订)取代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2004年发布)。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要求自
2009年7月1日开始采用,但允许提前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9)替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要求自2009年7月1日开始采用,但允许提前采用。这些变化的都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