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人权保障是当代刑法的热门话题。1979年刑法颁行以来,学界关于刑事法治中
人权保障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开展。但是,这一领域仍存有尚待开掘的地方。关于人权
保障与我国刑法的完善的研究就是如此,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98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年来第一次
了刑法。从1982年起,我国最高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刑法,其间研究和修订刑法的
作历时巧年。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包括总那么、分那么
附那么三局部,共巧章,计452个条文,“是新中国历史上最完整、最系统、最具有
代气息并且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刑法。〞①在1997年刑法颁行以后,除了在1998年
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
定?外,没有再设立其他的单行刑法。1997年修订的刑法颁行之后,立法机关根
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又对修订的刑法进行了局部性的修改补充,迄今共公布了
个刑法修正案。
“刑法规定了国家对犯人的处分,其任务是适当地规制国家与犯人的关系。因此
必须顾及的是,一方面要维持国家性公共社会的秩序、效劳于其文化的开展,另一
面通过一定限度地抑制国家性刑罚权的发动而不至于不当地侵害国民的个人自由及
其他利益。从前者的需要中产生的是秩序维持机能,从后者的要求中产生的是自由
障机能。秩序维持机能首先表现为法益保护机能,所期待的是,由刑法的实践保护
会生活上的一定利益……自由保障机能,是指刑法必须通过明确表示一定的行为是
罪、对其科以一定的刑罚,来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在保障善良公民的自由的同
保障犯罪人自身的自由。这又被称为大宪章的机能。〞②换言之,“保护社会和保
人权是当代刑法的两大机能。保护机能强调的是刑法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免
犯罪侵犯的作用;而保障机能那么重在防止社会成员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
人免遭国家刑罚权之不当行使的侵犯。无论是保障机能还是保护机能,都蕴含着保
公民人权的精神。〞③因此,从刑法的机能出发,刑法立法应当关注和尊重人权保
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权:既应当尊重和保障普通国民的人权,也应当尊重和保护犯
人的人权,使刑法成为普通国民和犯罪人共同的大宪章。应当充分肯定,我国1997
。:岛铭暄主编:?刑法专论(土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第42一54灭。
.【[l」大军仁:?刑法概说(总论)?,冯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23页。
③赵秉志:?论中国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年刑法相较于此前的刑法立法已经较多地关注了刑法的人权保障问题,取得了显著的
进步,然而,仍然在许多方面留有缺憾,垦待进一步完善.
一、1997年刑法中的人权保阵
与1979年刑法相比,1997年10月1日实行的新刑法兼顾了社会保护功能与人
权保障功能,并进一步强化了当代刑法对人权的全面而有效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1997年修订的刑法在总那么第一章显著位置上规定了罪刑法定原那么、适用刑法人
人平等原那么和罪责刑相适应原那么,并废止了1979年刑法中有悖罪刑法定原那么的类推
制度,这是“中国刑法修订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闪光点,也是说明中国刑法具有民主
性、科学性、进步性和时代性的一个显著标志〞。①1997年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
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
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那么在我国刑法中的正式确立,对于健全刑事法制、保障人
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刑法走向现代化的历史性标志。第4条规定:“对任
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适用刑法人
人平等原那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一般原那么在刑法中的具体化。该原那么要求任何犯
罪人均应当平等地承当刑事义务,决不允许因犯罪人或者被告人的民族、种族、性别、
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教育程度的不同而加重或减轻刑罚或者不予处分,从而
有利于对犯罪人的人权保障。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
和承当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那么要求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同罪同罚、
异罪异罚:一罪一罚、数罪并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它要求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
公正,从而使犯罪人的权利得到合理的剥夺、限制与保护,同时也使被害人的权利得
到合理的刑法保护,最终发挥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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