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电子定舱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货物有支付运费的义务。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供应电子定舱的有关技术支持并指导乙方有关工作人员供应技术指导;
2.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电子定舱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以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形式确认乙方定舱;
3.甲方接收到的电子定舱报文在形式上不正确或不完整或传输不够有序或不符合标准,应刚好通知乙方并要求重新发送;
4.甲方发送的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应包括乙方电子定舱号和提单号或拒绝定舱的理由;
5.甲方供应每一个航次截止更改时间;
6.当甲方接收到的报文经确认该项传送的报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误时,应马上通知乙方并同时将这项信息从系统中删除。第四条
提单签发
1.甲方将依据乙方供应的电子定舱数据及理货公司供应的理货数据干脆签发提单,如电子定舱的数据与理货数据不相符、甲方将以理货数据/资料为准;
2.乙方应对其所供应数据精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凭提单申领单向甲方申领提单;
3.提单运用:运用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联运提单;
4.提单签发:本协议所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或甲方托付的船舶代理签发。第五条
电子定舱通信费用
双方为传输电子定舱数据而产生的通信费用及所需的设备,由各方自行担当。第六条
海洋运费和定舱费用的计收与结算
遵照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有关货运代理协议和运杂费结算协议执行。第七条
协议的履行
1.协议当事人应在各自的操作部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保管反映系统运行状况以及所交换的全部电子报文清单输入电子定舱日志。电子定舱日志应由各方的专职人员作书面证明;
2.任何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协议书下的利益转让给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方;
3.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行抗拒力的作用,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马上通知对方,并尽力采纳其他方式通讯。在这期间,电子文件发生延迟、脱漏或错误或偶发的不良后果不负责任;
4.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一方假设发觉有违反平安、非法运用或非法传输行为,应马上通知对方及其他有关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