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学经典姚江学案
明儒学案卷十姚江学案
有明学术,【白沙开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盖】从前****熟先儒之成说,未
尝反身理会,推见至隐。所谓「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耳」。高靖壬午,丁冢宰忧。丁亥,原官兼左都御史,起征思、田。思、田
平,以归师袭八寨、断藤峡,破之。先生幼梦谒马伏波庙,题诗于壁,至是道出
祠下,恍如梦中。时先生已病,疏请告。至南安,门人周积侍疾,问遗言。先生
曰:「此心光明,亦复何言!」顷之而逝,七年戊子十一月二十九日也,年五十七。
先生之学,始泛滥于词章,继而遍读考亭之书,循序格物。顾物理吾心终判
为二,无所得入,于是出入于佛老者久之。及至居夷处困,动心忍性,因念圣人
处此更有何道,忽悟格物致知之旨,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其学凡三
变而始得其门。自此之后,尽去枝叶,一意本原。以默坐澄心为学的,有未发之
中,始能有发而中节之和。视听言动,大率以收敛为主,发散是不得已。江右以
后,专提「致良知」三字,默不假坐,心不待澄,不****不虑,出之自有天则。盖
良知即是未发之中,此知之前更无未发;良知即是中节之和,此知之后更无已发。
此知自能收敛,不须更主于收敛;此知自能发散,不须更期于发散。收敛者感之
体,静而动也;发散者寂之用,动而静也。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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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处即是知,无有二也。居越以后,所操益熟,所得益化,时时知是知非,时时
无是无非,开口即得本心,更无假借凑泊,如赤日当空而万象毕照,是学成之后
又有此三变也。
先生悯宋儒之后学者以知识为知,谓人心之所有者不过明觉,而理为天地万
物之所公共,故必穷尽天地万物之理,然后吾心之明觉与之浑合而无间。说是无
内外,其实全靠外来闻见以填补其灵明者也。先生以圣人之学,心学也,心即理
也,故于致知格物之训,不得不言「致吾心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
其理」。夫以知识为知,则轻浮而不实,故必以力行为工夫。良知感应神速,无
有等待,本心之明即知,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不得不言知行合一。此其立言之
大旨,不出于是。而或者以释氏本心之说颇近于心学,不知儒释界限只一理字。
释氏于天地万物之理一切置之度外,更不复讲,而止守此明觉。世儒则不恃此明
觉,而求理于天地万物之间,所为绝异。然其归理于天地万物,归明觉于吾心,
则一也。向外寻理,终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纵使合得,本体上已费转手。故
沿门乞火,与合眼见暗相去不远。先生点出心之所以为心不在明觉,而在天理,
金镜已坠而复收,遂使儒释疆界渺若山河,此有目者所睹也。试以孔孟之言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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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吾良知于事物,事物皆得其理,非所谓「人能弘道」乎?若理在事物,则是道
能弘人矣。告子之外义,岂灭义而不顾乎?亦于事物之间求其义而合之,正如世
儒之所谓穷理也。孟子何以不许之,而四端必归之心哉?嗟乎!糠秕瞇目,四方
易位,而后先生可疑也。
隆庆初,赠新建侯,谥文成。万历中,诏从祀孔庙,称「先儒王子」。
阳明传信录
暇日读《阳明先生集》,摘其要语,得三卷。首《语录》,录先生与门弟子论
学诸书,存学则也。次《文录》,录先生赠遗杂着,存教法也。又次《传****录》,
录诸门弟子所口授于先生之为言学、言教者,存宗旨也。先生之学,始出词章,
继逃佛老,终乃求之六经而一变至道,世未有善学如先生者也,是谓学则。先生
教人吃紧在去人欲而存天理,进之以知行合一之说,其要归于致良知。虽累千百
言,不出此三言为转注。凡以使学者截去之绕,寻向上去而已,世未有善教如先
生者也,是谓教法。而先生之言良知也,近本之孔孟之说,远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