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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加伙食费补助.docx

上传人:xiarencrh 2022/4/24 文件大小: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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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申请增加伙食费补助
市审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根据现行财经制度,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财务审批权限、程序
管财务副局长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有关业务科室配合,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开支标准。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或在市内工作原则上不得报销接待费用。
6、小车费用。按本局制订的《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二)开支标准
1、因公出差费用。
(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按汕财行字[1996]10号文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因公出差,原则上不准包乘“的士”。市外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出差市内各县(XX县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每人次不得超
过15元。
(2)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因公出差,一般应住内部招待所或中低档宾馆(不得住高级宾馆)。出差到一般地区:局领导每人每晚15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晚90元;出差到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的,局领导每人每晚25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晚200元;因特殊情况(如广州交易会期间)单人出差的,住宿费可适当提高至每晚250元以内。因公出差其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的,需要报告理由,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方能报销。
(3)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因公出差按来回实际天数和规定标准给予伙食补助(已报销伙食费用的,不再补贴)。因公出差外市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30元,特区50元,市区不予补助。
(4)审计工作人员到县(市)及华侨管理区审计或审计调查,往返日每人每天补助30元,工作日每人每天补助15元;到红海湾开发区及红草、马宫、捷胜审计或审计调查,每人每天补助12元。
(5)司机每人每月给予固定出差补贴200元。XX市内出差不再补贴;出差外市按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发给补贴。
2、教育培训费用。
(1)参加各类学历教育,须经局长会议研究同意,凭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办公室办理备案。毕业时,凭毕业证书、毕业档案,可给予报销学费的40%。
(2)参加审计、会计、经济或从事专业对口的法律、建筑、外语、计算机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可以报销考务费用。
(3)属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任职或岗位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予以报销培训费用。
(4)由局指定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党校或有关部门举办的学****班、培训班,按有关部门开具的合法收费收据报销培训费用。
(5)以上各项考试中属局指定或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必考的,考试地点设在XX市区以外的,可报销往返车费,住宿费按组织考试部门开具的收费收据报销;如属本人自愿参加的有关考试,按第(2)点规定给予报销考务费,其他费用自理。
3、稿件被采用奖励。
为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加强学****积极撰写学****心得、体会、工作研究、论文等,凡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不同内容文章的每篇一次性给予撰写者奖励400元;撰写信息、简报、经验材料、综合报告(不同内容)被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刊、电台、电视台采用、刊载的,每篇一次性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