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级、四级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应分别采用表2.
所到 100km/h、80km/h、60km/h、40km/h;山岭重丘地区的一级、二级、三级、四
级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分别采用表列 60km/h、40km/h、30km/h、20km/h。
按不同计算行车速度设计的各路段长度不宜过短,高速公路 不宜小于 15km;一
级、二级公路不宜小于 10km。
各级公路需要改变计算行车速度时,应设置过渡段。计算行车速度变更点的位置,
应选择在驾驶人员能够明显判断路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行画速度的地点,如村镇、
车站、交叉道口或地地形明显变化行处,并应设置相应的标志。
4 / 公路用地
新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路堑坡
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 1m 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在有条件
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 2m 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高真深挖路段,为保证路基的稳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范围。
公路用地还包括立体交叉、服务设施、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停车设施、公
路养护管理及绿化和苗圃等工程的用地范围。
公路建筑限界
公路建筑限界一般规定如图 。在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部件侵入。
图中:W——行车道宽度,见第 条的规定;
C——当计算行车速度等于或大于 100km/h 时为 ,小于 100km/h 时为 ;
S1——行车道左侧路缘带宽度,见第 条规定;
S2——行车道右侧路缘带宽度,见第 条规定;
M1,M2——中间带及中央分隔带宽度,见第 条规定;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 L≤1m 时,E=L;当 L>1m 时,E=1m;
5 / 22H——净高,一条公路应用一个净高,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为 ,三
级、四级公路为 ;
L1——左侧硬路肩宽度,见第 条规定;
L2——右侧硬路肩或应急停车带宽度,见第 条及第 条规定;
L——侧向宽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侧向宽度为硬路肩宽度(L1 或 L2),
3 路线
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
路线设计应根据公路的等级及其使用任务和功能,合理地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技
术标准,保证线形的均衡性。不同的路线方案,应对工程造价、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等重大影响因素进行多方面的技术经济论证,在条件许可时,应尽量选用较高的技术
指标。
路线设计中对公路的平、纵、横三个面应进行综合设计,保证路线的整体协调,
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应考虑车辆行驶的安全舒适性以及驾驶人员的
视觉和心理反应,引导驾驶人员的视线,保持线形的连续性,避免采用长直线,并注
意与当地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以及风景区公路公路的必要路段,
应采用***图法进行检验。
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过地质不良地区。
6 / 22干线公路应避免穿过城镇。
路线设计,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少拆房屋,方便群众,依法保护
环境、保护古迹。
行车道宽度
各级公路的行车道宽度,一般规定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