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约商户管理办法
(三)特约商户管理员应配合本行做好卡业务的宣传工作。将本行银行卡业务发展动态及时传递到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并与特约商户建立联系。
第五章 为特约商户提供的服务
特约商户管理办法
(三)特约商户管理员应配合本行做好卡业务的宣传工作。将本行银行卡业务发展动态及时传递到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并与特约商户建立联系。
第五章 为特约商户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 各分支行应做好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提高特约商户操作人员受理、查验卡片和交易操作的效率和质量,以防止和减少特约商户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损失。
第十三条 对新发展的特约商户以及原有收银员发生变动的特约商户,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确认其能够正确操作后方可允许其开办业务。
第十四条 对特约商户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具的基本使用方法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方法;
(二)可接受的银行卡交易类型及操作流程;
(三)银行卡的基本知识、银行卡的识别及相关的银行卡风险防范;
(四)验卡、验证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业务流程;
(五)各种凭证的正确使用方法;
(六)银行卡受理的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各分支行应设立业务咨询,解答特约商户在受理银行卡业务过程中的疑问。
第十六条 提供受理银联卡业务的机具、凭证及受理银联卡标志并负责了解和解决有关物品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 准确、及时地为特约商户办理符合规定的进账手续及提供对账服务。
第六章 特约商户银行卡交易资金清算
第十八条 特约商户必须开立有结算账户,用于银行卡资金清算。
第十九条 特约商户POS连线交易,收单行应于次日(节假日顺延)完成资金清算;对于预授权交易,收单行须在30天的有效期内完成资金清算。
第二十条 各分支行特约商户管理员应认真核对POS交易明细和签购单,发现错账要及时调整并通知商户。
第七章 特约商户的风险管理和退出
第二十一条 各分支行应采取的特约商户风险管理措施包括:
(一)做好特约商户发展前的资信调查工作;
(二)做好特约商户的培训、维护和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特约商户经营状况;
(三)帮助特约商户提高卡片受理、资金结算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和减少因收银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损失;
(四)做好高风险特约商户大额和异常交易的跟踪,对频繁退单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控;
(五)做好不良特约商户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