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102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doc

上传人:luyinyzhi 2017/2/23 文件大小:10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赵红霞辩护律师)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本条规定的"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进行鉴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刑法条文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