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如何解除聘用合同 s("print");s("hzh1");s("hzh2");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 连续旷工超过 10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 (四)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 ,或者经批准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五)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 发生责任事故给本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 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七)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九)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十)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十一)聘用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随迁的; (十二)聘用单位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不服从安排,经教育无效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二、有上列情形之一,聘用单位可按以下程序办理解聘事宜(一) 聘用单位提出拟解聘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其亲属, 如无法直接通知本人或其亲属,可采用公告送达; (由学校行政会根据被聘者情况,讨论做出拟解聘意见—《武隆县 xx 学校拟终止(解除) 聘用合同通知书》) (二)被解聘人员或其亲属在接到拟解聘通知书 15 日或公告见报 1 个月内,有权提出申辩意见,聘用单位应认真听取本人申辩意见,并记录在案; (三)聘用单位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是否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正式通知拟被解聘人员; (根据被解聘人员意见,学校行政会再次讨论做出是否解聘的决定, 如做出解聘决定, 应填写《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一式五份, 《武隆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 拟被解聘人员超过申辩时限未提出申辩意见, 聘用单位即可解聘; (五)聘用单位解除被聘用人员的通知书及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同时送达本人和抄送县教委( 县教委作为主管部门只负责对各单位的人事工作监督和指导)及县人事局备案。三、辞聘(即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按下列程序办理【您正浏览的文章由( 第一·范· 文网) 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一) 受聘人提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