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年高级会计师收审材料
注意事项
一、材料收审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一)认真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1、今年不再使用信息卡,以《2009年度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代替。各县市区单位应认真填写汇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具体各栏次填写要求:“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时间”的填写必须是是文本格式,例如“”;“呈报单位”一律填写“烟台市人事局”;“工作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与所盖公章保持一致;“依据学历”必须严格按照评审文件(鲁财会【2009】45号)第5页第(四)项的规定填写;“毕业院校级专业”必须填写规范全称,其中院校和专业用“/”隔开,例如“山东大学/财政学”;“外语成绩”必须填级别,例如“综合B67”,没有分数的填“合格”;“计算机成绩”只填写代码: “四个模块合格”为1;“三个模块合格+免试一个模块”为2;“二个模块合格+免试二个模块”为3;“计算机应用能力暂不参加考试”为4;“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为5;“申报方式”填写“正常、破格、改系列”其中之一。“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号”在当年公布考试合格人员人员名单上能查到。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均属个人档案材料,必须手填,须使用2004年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不得使用直接从网上打印的表格。《一览表》必须打印,需要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相关材料可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3、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整理时,要求将奖励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装在中信封中,再与表格、文章一同置于档案袋中,避免一人多袋。对于个别书籍数量较多者,可分别装袋并加以捆绑,在档案袋上标注序号。档案袋外皮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各种表格数量必须与袋内实物数量相符。
4、《一览表》中奖项、文章填列顺序应与档案袋中实物排放顺序一致。
5、对破格申报人员应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的要求严格审查。
(二)指导申报人员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工作单位的填写: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应与单位所盖公章一致。保证公布文件时名称规范。
2、应注意审查学历原件,对于年限未达到要求的学历不能作为依据学历,应按照低一级的学历上报,按破格上报。
3、申报人员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前的奖励与发表作品均不能申报,不能在表格中填列。
4、附件中“现职”均指专业技术职务(如会计师、经济师等),与行政职务无关。
5、工作先进奖和成果奖级别普遍认定较高,应按标准分清省部级、市厅局级和其他。级别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对于国务院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国家级学会及省级××领导小组颁发的奖励视为省部级奖励;对省直厅局、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领导小组颁发的奖励视为市级奖励;其余视为其他奖励。即“等级”栏次只能填写“省部级、市级、其他”三种。
6、文章、书籍应提供原件,应在目录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若提供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应一并提供该报纸的一版,以确定是否有刊号。书籍字数应以个人实际撰写的计数。
7、个别申报人员提供的文章、书籍超过5篇,请注意严格限制其文章的数量,对于超出5篇的一概退回。
8、申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