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2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薄荷牛奶 2022/4/26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文档 仅供参考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方法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7号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方法》已经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方法》公布,自2018年2月法律服务所民主推选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产生。
第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为该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和组织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向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议制度,民主管理本所重大事务,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本所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议本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四〕审议本所年度预决算报告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五〕决定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工作人员的奖惩;
〔六〕审议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依法与在本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学****文档 仅供参考
第二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业务培训、投诉查处、人员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执业活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本所章程、制度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者处理。
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聘用文秘、财务、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建立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制度;
〔二〕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考评制度;
〔三〕接受国家、社会和委托人的监督;
〔四〕由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取服务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五〕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六〕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学****文档 仅供参考
第二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行合理的分配制度以及激励机制。
第二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根据本所收支情况和实际需要,留存用于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等事项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定,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二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装备的建设,不断改善执业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
第四章 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每年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