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鹏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广东鹏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 广东鹏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 (一)公司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截至 2016 年6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 万元、净资产为 1, 万元, 最近两年一期累计营业收入金额为 2, 万元,累计营业利润金额为 万元, 公司规模较小,如果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发生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重大变化,公司将难以抵御相关风险,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在《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 — 2030 年)》,国务院明确将中医药行业列为国家战略行业;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中,文件中提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首次明确地将中药饮片纳入基药目录;在《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要健全中医药发展的支撑体系,而中药饮片产业是中药产业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均体现了国家鼓励、支持发展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的战略思路, 对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多数具有从事中医药行业多年经验,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寓声、董事陈碧贤从事中医药行业均长达 30 余年,对行业有很深的理解和较强的把控能力;股东严浩成从事中成药相关研究多年,拥有多项发明专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已将热咳口服液、寒咳口服液、中风口服液三项发明专利转让至公司或授权公司使用,公司期望通过本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获取融资,加快公司向中成药产业延伸的进程。(二)向中成药制药产业延伸的公司战略未得到落实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5 年修正)》的规定,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均需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而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之前,这些药品均需完成临床试验,该办法对于西药的规范与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不利于中成药制药的发展。目前公司正利用自有发明专利以及股东严浩成的发明专利技术积极向中成药制药产业延伸,公司所持有的寒 2 咳口服液、热咳口服液以及严浩成所持有的中风口服液专利都是中成药制药发明专利,其中的中风口服液对于治疗中风疾病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临床试验成本巨大,目前该产品尚未产业化。为了鼓励中医药产业的发展,也为了制定适合国情的中医药法律法规,原卫生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 该法律是中国首部中医药法律, 2016 年8月 29 日,该法案已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目前已进入二审阶段。二审草案规定: “生产符合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依据该条列,将极大节省中医药技术或专利产业化的成本, 对于促进中医药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公司具备专利使用权的发明专利中,中风口服液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并且符合上述二审草案规定,目前市场上治疗中风类疾病的药品非常少,其中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治疗中风疾病的药品中,仅脑栓通胶囊一项产品 2015 年的销售收入即过亿,并且处于快速发展中。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审批通过,将大幅降低中风口服液、寒咳口服液等专利技术产业化成本,对于公司向中成药制药产业延伸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公司正积极寻找下游中成药制药厂商开展合作,但仍存在因法律审批进程缓慢、融资金额不足或人才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公司战略未得到落实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获取向下游中成药制造厂商延伸所需的信息,加强与意向中成药制造厂商的合作,积极引进高层次研发人才,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陈寓声和陈碧贤合计持有公司 84% 的股份,两人系夫妻关系,陈寓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碧贤担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