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 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 我市决定于 2017 年1 月中旬至 2 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二、活动时间 2017 年1 月中旬至 2 月中旬三、援助对象(一) 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四、工作目标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 全面摸清底数, 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 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五、活动内容(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 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 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 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 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 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三) 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 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 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 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 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四) 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 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 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 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 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 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五) 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 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 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六) 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 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 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