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反抗家暴为正当防卫的不负刑责公检法司 4 部门最近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明确, 实施家庭暴力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 持凶器施暴, 手段残忍, 程度较强, 直接或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罪定罪处罚。《意见》还明确,对正在进行的家暴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 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属防卫过当, 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释疑绝不是鼓励以暴制暴根据《意见》, 家暴受害人杀害施暴人可根据情节认定为正当防卫, 这是否会引发受害人不寻求法律帮助, 反而以暴制暴, 产生更多的悲剧? 对此, 最高法刑一庭庭长杨万明称,《意见》是反对家庭暴力, 绝不是鼓励以暴制暴的。他说,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要充分考虑案件中被害者在案件起因上的过错, 如果对案件起因有明显过错, 则是从宽考虑的重要因素, 有时候不适用死刑。在以暴制暴案件中, 因为施暴人把人打急了, 对方才以暴制暴, 这种情况令人同情,但是又触犯了法律。所以《意见》分几个层次从宽处理, 但绝对没有鼓励奋起反抗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摆脱家庭暴力。反家暴并非都属正当防卫杨万明说,《意见》鼓励公民在遭受家庭暴力、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 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但现实中, 很多妇女不堪忍受, 采取了以暴制暴的方式, 往往采取趁施暴人打累了、睡着了的情况下, 突然对施暴人进行打击, 就剥夺了施暴人的生命。依照我国法律,这种情况就是故意***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典型案例常磊与父亲常新春(殁年56岁) 、母亲郑玲共同居住。父亲饮酒后脾气暴躁,经常辱骂、殴打家人。 2012 年8月29 日, 父亲酒后辱骂并殴打母亲, 扬言要杀死全家并到厨房取来菜刀。常磊夺下菜刀后, 父亲仍旧殴打母亲头部。常磊义愤之下, 持菜刀砍伤父亲头、颈、肩部,父亲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法院审理后认为, 常磊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属防卫过当,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案发后, 常磊投案自首, 其母表示谅解, 同时考虑父亲平时饮酒后常常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 故对常磊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处有期徒刑3 年,缓刑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