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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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第一中学科教楼工程为该市重点教育工程, 2012 年 10 月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建筑面积为 7800 平米,投资 780 万元,项目 2013 年 3 月 12 日开工。价为 1800 万元人民币,消防系统工程暂估价为 1200 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规定,该两项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施工总承包围的专业工程由
总承
包人以招标式选择分包人。甲公司依法成为中标人,并按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甲公司是一家有数十年历史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设有专门的招标采购部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甲公司自行组织土、降水和护坡工程以及消防工程的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均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 万元人民币,其他规定如下:
土、降水和护坡工程 (标包 1):投标人应具备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消防系统工程 (标包 2):某控制元件金额不大,但技术参数非常复杂且难以描述,设计单位直接以某产品型号作为技术要求,允投标人提交备选案。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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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1 中,某投标人是由 A 公司和 B 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A 公司具有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B 公司具有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标包 2 中,某投标人是由 C公司与 D 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双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别提交了 60%、40%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主持开标的人员发现,E公司的投标函及附录中,提供了两套案及报价,一套为德国产品,一套为美国产品,其中美国产品的案写明 “备选案 ”。
问题:
1)标包 1 和标包 2 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甲公司是否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答:
标包 1 和标包 2 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理由:施工单项合同价超过
万元人民币。
甲公司不可以自行组织招标。理由:招标人需具备相应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后,可自行组织招标。
(答案解析:主要考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和招标采购组织形式。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
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
(1)、(2)、(3)项标准的规定,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故此,标
包 1 工程暂估价为 1800 万元人民币,标包 2 工程暂估价为 1200 万元人民币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需具备相应条件,经过
核准或备案后,可自行组织招标。)
2)如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被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为委托招标,甲公司是否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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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被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为委托招标,甲公司不可以自行组织招标。理由:不具备招标代理资格。
(答案解析:主要考查委托招标的特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委托招标主要特点是招标人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
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3)有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人选的技术、经济等面的专家库。)
3)标包 2 招标文件对控制元件的技术要否妥当 ?简要说明理由。答:
标包 2 招标文件对控制元件的技术要求不妥当。理由:不能指定具体产
品。
(答案解析:主要考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容,若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必须明确其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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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该公司在采用不平衡报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首先投标文件必须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禁止部分清单项目不报价或在工程容中故意增项、漏项或以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容来实现不平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