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合伙企业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1提要?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第二节合伙法?第三节美国合伙企业分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2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企业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企业) 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经济组织。?商事组织(法律意义上的企业) 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盈利性活动,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商事企业) ?西方国家主要的商事组织形式 1. 个人独资企业( proprietorship/Individual enterprise ) 2. 合伙(partnership) 3. 公司(corporatio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3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由一名出资者单独出资并独享权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法律性质自然人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以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出资人完全控制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数量巨大; 部分国家有行业限制(日本:禁止从事银行、保险等行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4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二、合伙?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法律性质“人的组合”;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法国、荷兰、苏格兰例外);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责任?现状以中小规模企业,或家庭企业为主; 数量较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5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三、公司?概念依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法人。?法律性质“资本的组合”;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法律人格和财产权);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现状规模比较大; 各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6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四、商事活动的组织形式选择问题?两个主要问题: 1. 无限责任,还是有限责任? 2. 税法上的优惠。?四个重要因素 1. 商业活动的性质与投资者数目是否匹配; 2. 内部运作的有效性和经营费用; 3. 资金筹措和获取资源的可能性; 4. 企业的未来发展与融资的便利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7第二节合伙法一、西方国家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大陆法系民法典——民事合伙商法典——商事合伙?英美法系单行的合伙法 1870 年英国的合伙法 1914 年《统一合伙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8第二节合伙法二、合伙概述(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大陆法系合伙的特征区分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商事合伙:达到一定规模,并专门从事盈利性活动的企业。民事合伙:在规模和盈利性方面则比较灵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9第二节合伙法?英美法系合伙的特征 1. 以合伙协议(即合伙章程)为基础; 2. “人的组合”,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都影响合伙的存续; 3.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合伙人平等地享有合伙收益,共同管理合伙事务,每一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从事正常的义务活动; 5. 通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某些特殊场合,也可把合伙视为一个实体;(美国《统一合伙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商法主讲人:赵珏航 E-Mail :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