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效劳行,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修理、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限制企业本钱,这种在外企中非常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渐渐受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运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撤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展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否那么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缘由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运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由于乙方运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同,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财产损失或无法满意乙方正常运用须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交通管理、危急品平安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运用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运用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相同的,采纳以下 方式解决:
.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3 页,一式 2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