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黑龙江省的旧城改造
梁伟娥 旧城改造,就是旧城区的再开发,是指对旧城区中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物质环境部分进行改造,使其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一、黑龙江省旧城改造存在的问题
浅析黑龙江省的旧城改造
梁伟娥 旧城改造,就是旧城区的再开发,是指对旧城区中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物质环境部分进行改造,使其整体功能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一、黑龙江省旧城改造存在的问题
。省内一些中小城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不顾具体情况一律采用推倒重建的单一开发方式,造成财力和物力的浪费,破坏了原有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原有社会网络; 对“旧区”的认识就是过去留下的“烂摊子”,旧城改造就是放开手脚清除这些“毒瘤”,在旧城改造中采取了不分良莠,一律大面积拆迁、整平土地重新建设的做法。这样的做法见效明显、工作简单,但往往直接瓦解了城市原来的社会结构、文化脉络、地方风情,而且市场化运作对高回报率的追求,屡屡突破城市规划对建设的控制要求,导致城市历史格局、肌理的破坏和传统风貌的丧失。
,过度提高容积率,造成过密开发和土地滥用,导致环境持续恶化。大量的旧改项目的出现,对于居住环境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新建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可能会3倍于拆迁面积,对开发商才有利益驱动,如果这种情况出现,那么可能导致的一种结果就是:建筑密度过高,改造完成后,虽然市容面貌一新,治安隐忧解除,但具体到人居环境上,可能比改造前更差。以哈尔滨市为例近年批准用地面积在减少,而建筑工程面积在大幅增加。这一减一增之间,将使单位用地面积内的建筑量增大,建筑容积率提高,与之相配套的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问题将更难解决。
。以房地产开发为经济行为的旧城改造,正逐步破坏着旧城的传统格局和空间形态,威胁着城市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继承和发扬。在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被作为景点开发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就景点论景点”的局面,造成景点周边的配套设施、整体环境、空间尺度等整体性较差。周边土地利用没有得到合理的置换。相关部门往往只局限于开发有利可图的项目和黄金地段,而一些较难产生可观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和急需更新的经济效益差的地段却无人问津,城市整体环境难以得到改善。
二、黑龙江省可采用的措施
,走有机更新可持续发展道路, 破坏性改造与“搭车式”开发均不可取。城市有机更新比机械更新更有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的要求必然不断改变。在正常的发展状态下,城市更新是伴随经济增长自然实现的。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城市政策的问题,我国的大城市普遍在较长时期遇到了更新停滞的问题,因而也就有了在一个较短时期突发性的机械更新现象。城市机械更新在短时间内解决城市老化、居住条件恶劣的问题,使得各方面都有迫切的要求,因而对全面考虑及缜密操作的要求也就降低了,对其中的问题也应抱以宽容的态度。有机更新即采用适当的规模,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并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城改造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