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 1条为确保城市主要综合功能地区的改造和开发活动达到总体规划预期的景观品质和环境水准,在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中更好地提升城市形象和完善投资环境,并以此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对青浦区徐泾镇编制此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第2条控规范围具体规划范围为盈港东路以南,徐盈路及前云路以东,318 国道及河流以北,嘉金高速公路及总体规划边界以西,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公里。第 3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应服从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如与其它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第4条本规划文本采用有关名词以附录一“相关名词解释”和“条件标准用词解释”为准。第 5条本文本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第6条本项规划的依据为:《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2004 -2020 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 —98);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293 —1999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0-98 )。第7条总体规划目标:以徐泾镇新一轮经济建设及土地开发为契机,以第三产业及房地产开发为动力,优化城市用地空间结构,提高城市物质环境品位,完善城市功能配置, 指导楼宇经济的开发建设,加快徐泾城市化的进程。第8条区域规划目标: :楼宇经济区是全镇公共活动的集聚中心,通过规划强化市民公共生活活动功能,促使多元功能之间的互动,增强城市文化活力。 :以人为本,以塑造高品质的城市环境为目标,突出城市轴线(道路、滨水)景观,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建筑群体和开放空间,配置完善的服务设施,构筑舒适、优美的绿化、滨水环境。 :建立合理的城区道路系统与交通组织,保障中心区的交通便捷与安全。特别是中心区各功能区段的可达性和相互之间的交通组织。 :根据楼宇经济区地域环境特征和独特的功能定位,结合现状景观环境,对水体—道路“双网”体系进行严格的规划,将河道设计成景观构成的一个部分;沿 318 国道建设全新的商务办公及商贸建筑与 EBD 地区,强化城市的文化气氛,创建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 :以徐泾镇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徐泾地区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建设情况、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进行地块划分并确定各项开发控制指标。开发控制指标和城市设计导引都纳入地块控制图则。通过对中心区用地、交通、景观等方面的规划控制,建立包括各类用地指标控制、建筑退界控制、建筑高度控制、开发强度控制、地块适建性控制、城市设计导引等在内的一整套完善的指标体系,并将常规的开发控制指标体系与城市设计元素控制相结合,目标在于借此将城市建设规范化、有序化。第9条规划原则 :规划地块的人口规模、用地功能、道路系统、环境景观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协调一体。 :密切结合自然环境,充分利用道路绿地、滨河绿地和防护绿地,提高人均绿地标准,系统组织规划区内广场绿地、街头绿地、林荫步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人工建设与自然环境融合在一起,形成宜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