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如何解决拉票贿选问题作者:管群来源:学习时报字数: 2 840 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中,坚持以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为改革方向,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但同时也应看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民主推荐、选举中出现了“拉票”、“贿选”等新情况、新问题, 应引起充分重视。一、拉票贿选产生的原因分析推荐(选举)当事双方既有心理动机不纯的问题,也有民主素质不高的问题。就被推荐(选举)人而言,主要有几种不正确心理: 1 、牟利心理。多数拉票贿选者把权力视为一种资本, 因而采取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寻求支持,谋求官位。 2 、投机心理。由于相关制度和机制尚不完善,对拉票贿选行为的定性和整治不到位,有的拉票贿选者认为法不足畏,产生了“毕其功于一役”的投机心理。 3、怀疑心理。有的干部认为仅凭实干不一定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对组织缺乏信任,加之不少地方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简单以票取人的倾向,便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关系、各种手段拉票贿选。 4 、怕吃亏心理。有的干部平时表现不错,群众威信也不低,对拉票贿选行为也很反感,但看到或听到个别人通过拉票贿选成功了,担心自己不拉票会吃亏。就推荐(选举)人而言, 2 由于有的民主素质不高,给拉票贿选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主要有几种情况: 1、权利意识淡漠。一些推荐(选举)人不重视和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 有的认为行使权利只是走形式“画画圈”,有的习惯“揣摩意图”不敢表达真实意愿。 2、民主能力不强。有的没有鲜明的原则立场、是非标准,缺乏参政议政、行使权利的知识和能力,投票随意性大。 3、功利心理较重。有的以关系亲疏、感情好恶、利益轻重为标准进行推荐和选举,甚至明知被推荐(选举)人存在严重缺点和较大问题, 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拉票和贿选。 4、逆反情绪滋长。少数地方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甚至关系比较紧张, 这种情绪反映到推荐、选举中来,表现为推荐(选举)人对组织提名推荐的人选产生“抵触”心理,进而把票投向拉票贿选者。制度机制建设的滞后尚不适应扩大民主的要求。 1、民主推荐工作中, 《干部任用条例》对如何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的结果, 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其标准和尺度如何科学把握,尚无明确界定,从而形成有的地方和单位把“票高”简单视为尊重群众选择; 有的推荐“票”的运用未能与干部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有机结合, 片面认为只有“取票最高”才能服众、才好交待,只能机械地按票数多少确定人选。 2 、推荐(选举)当事双方的范围界定存在漏洞。在推荐中, 《干部任用条例》对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的规定还是局限在“特定的群体”,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存在天然的利害和利益关系,打招呼等非正常行为的实施并不困难。实际操作时,参 3 与推荐的人员范围或失之于宽,关联度、知情度不够容易造成选择的随意性, 有的甚至把“合意”的就作为扩大参与的对象,或失之于窄, “圈定保险人”,让拉票贿选行为有机可乘。在选举中, 相关法律对代表联名提名人选的规定,只有联名人数上的要求, 没有对联名提名候选人的素质条件、资格及审查等作出制度的规定, 使拉票贿选者“操作”难度不大,容易造成努力工作不如努力拉票的错觉。 3 、民主推荐( 选举)方法还显粗放。推荐中惯用的大会集中方式时间过短、提供的材料过少(一般只有干部名册) ,推荐测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