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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doc

上传人:yunde112 2014/11/2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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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编码
gz4211001
(一)新设立企业申请港口经营业务(含试运行)
(二)《港口经营许可证》续期
(三)《港口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
(四)《港口经营许可证》注销、补办
二、行政相对人
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四、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配备海务、机务、环境工程专职管理人员至少各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资历(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
6、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艘不低于300总吨的适应船舶污染物接收的中国籍船舶;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港口接收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车辆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一辆垃圾接收、清运专用车辆。
五、申请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申请港口经营业务(含试运行)
注:申请材料由必备材料和具体从事不同业务所需材料组成;从事港口设施租赁的必备材料只需提交1、3、4项。
必备材料:
1、《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2、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即组织结构图)
3、商事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准予登记通知书)
4、办公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含一年以上)(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的不需提交)
5、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命证明、本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及最近一年内的再培训记录。
6、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港口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制度;港口经营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和财务管理制度;人员、车辆进出港口管理制度等)
7、与港口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含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8、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按规定暂未备案的提交应急预案)
根据所申请的事项,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和岸电供应服务
9、港口码头、过驳锚地、浮筒、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提交交工验收意见)
10、港口码头、过驳锚地、浮筒、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的技术资料(含北京坐标系平面图、码头前沿最近一年内水深测量图)
11、港口码头、过驳锚地、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