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31号
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规划;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 000-15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离开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配建设施与人口规模或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部的总称。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
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的比值表示。 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应包括:公共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停车率指居住区内居民车的停车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地面停车率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拉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拆建比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取消该条)(取消该条)
3 用地与建筑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条的要求。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
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窨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环境;(取消该款)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