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九、营业主任薪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营业主任的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营业主任的待遇包括:
本薪;
车辆津贴;
交际津贴;
成交奖金;
职级加给;
职务加给;
绩效奖金;
年终奖金。
第三条职务加给:
本公司营业主任的职务加给依该组上月与本月组平均数按“职务加给发给标准表”所列标准表如下。
上月与本月组绩平均数的计算方式为:
(上月全组实绩总额+ 本月全组实绩总额)÷(上月全组编制人数+ 本月全组编制人数);
职务加给的发给标准。
初任营业主任其职务加给一律依第一级的标准发给;
本公司的营业主任连续2个月业绩平均数在8万元以下,除因情况特殊、经呈报总经理核准继续担任外,该组营业主任应予降调为外务人员。
第四条绩效奖金:
本公司的营业主任得依其所隶属单位(如遇人事变动时,应以变动后所隶属单位为准)每月的经营绩效竞赛成绩依《经营绩效奖金发放办法》的规定以七个基点作为计算标准参与分配绩效奖金;
正式外务员不论其于月内之任何一天升任营业主任,均得依七个基点作为计算标准参与分配绩效奖金。
第五条年终奖金:
本公司营业主任年终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
服务满3个月者,发给四分之一个月薪额的奖金;
服务满半年者,发给二分之一个月薪额的奖金;
服务满9个月者,发给四分之三个月薪额的奖金;
服务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额的奖金;
上列奖金系列以2600元加上职级加给及职务加给(全年度平均额)为计算的标准;
营业主任任职期间如经降调为外务人员时,则年终奖金的计算标准悉依外务人员待遇办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