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2
文档名称: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1.ppt

格式:ppt   大小:639KB   页数:4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1.ppt

上传人:小可爱 2022/5/2 文件大小:63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电子病历书写规范1.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子病历书写规范1
*
熊江艳
*
学****内容
体温单的书写规范
电子病历使用规范
危重护理记录单的书写规范
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规范
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的执行规范
医嘱查对方法
打印及要求
*
熊江艳
*
体温单
表示;若需记录脉搏短拙图,则于心率与脉率之间用红笔斜线填满。相邻两次脉搏和心率均用红线相连。
请科室注意绘制脉搏短拙的体温单!
*
熊江艳
*
电子病历
修改:
打印出来审核时发现错误,可用红笔划两横,在上方写上正确的,在下方用红笔签上全名及日期。
修改权限者:护士长、上级护士、护士本人。
每页修改不超过3处,每处不超过3字。若修改的地方过多,可用护士长的“审阅”权限在电子档上修改好后再打印。
*
熊江艳
*
关于危重护理记录单
下周一新病人启用横向危重护理记录单
新增内容:有创血压、中心静脉压、瞳孔、神志
使用范围:同纵向的危重护理记录单
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
熊江艳
*
使用范围
危重、抢救、大手术、特殊手术、特殊治疗和须严格观察病情者
一级护理病危
一级护理病重
二级护理但记录24小时出入量
*
熊江艳
*
格式要求
一、以下情况:
“首次护理记录” “术后记录”
“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等
记录时以上字体居中。
操作方法:先写以上文字,将光标放在最前面,按上Shift键回车,再打空格。
正文空两个字书写(即四个空格键)。
*
熊江艳
*
格式要求
两种记录单交换使用时,起止时间均要有文字说明,并在记录当页使用空格填满,以免再次使用危重护理记录单时出现不同日期在同一页。
若在某次记录的文字较多,打印时可能有缺字现象,可预览后将缺损的记录新增一个界面填写。两次书写可使用同一个创建时间。
操作方法:
*
熊江艳
*
内容要求
首次护理记录需写在首项,模版为:
患者基本资料——入院情况——何时通知某医生——入院症见——给予的治疗护理手段——入院宣教。
首次护理记录必须放在首项。
*
熊江艳
*
内容要求
记录频次:
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每班至少记录一次;
新病人前三天每班至少记录一次,三天后每24小时至少记录一次。病情变化及时记录。
术后患者,每班至少记录一次,常规记录三天,三天后无特殊情况每24小时记录一次。
二级护理记录出入量的病情记录同一般护理记录单。
*
熊江艳
*
内容要求
记录要求简单明了,在表格里出现的内容不需要重复记录,如生命体征、输液等。
如“送药到口”,“续滴30滴/分”
“泵入10滴/分”或“泵人10gtt/min”
“输液完毕,无不良反应”
“液体通畅”
“诉胸闷,予吸氧2L/分”
*
熊江艳
*
内容要求
护士接班后记录接班时观察到的病情,交班时交代观察重点即可,不需要写回顾性的记录
*
熊江艳
*
内容要求
患者病情突然变化、急查标本、急做辅助检查、急会诊等时要随时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记录常规检查时,重点记录专科阳性结果,并有相应的护理措施。如:
心电图示:房颤心律120次/分,嘱患者卧床,予持续吸氧。
*
熊江艳
*
内容要求
24小时出入量:
记录输液时先记录液体再记录药物,可在一格内记录,如要填写5%GS200ml+丹红20ml在饮入物栏写:5%GS+丹红,在饮入量写:200+20
其它出、入量的写法相同
单位是ml及g的可以省略,其它的单位均需要填写。
24小时出入量总结只需填写:“24小时总入量”,“24小时总出量”即可,不满24小时的写明具体时间,如“19小时总入量”。
一般护理记录单
*
熊江艳
*
格式要求
日期和时间:一般护理记录单所有记录,均采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期格式,单独占一行。文中出现时间也使用:“年-月-日-时-分”格式书写。
*
熊江艳
*
格式要求 ——首次、转科等护理记录
“首次护理记录”,“专出记录”、“术后记录”、“出院记录”等字居中填写;
正文空两格填写。提倡使用范文。
签名右靠齐。
*
熊江艳
*
格式要求 ——日常护理记录
日常记录采用三部分组成格式:
即日期单独占一行;内容占一行;签名占一行,并且右靠齐。
有文字记录的空两格书写(四个回车键),只记生命体征或血氧饱和度的顶格书写。
可使用示范语句模式书写
*
熊江艳
*
格式要求
特别提示:
签名前注意删除签名下一行的多余空格,避免格式不整齐。
*
熊江艳
*
内容要求
使用范围
三级、二级护理患者
记录频次及要求:
新病人常规记录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含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