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五、调查人员薪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调查人员管理,保障本公司调查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调查员
调查员是按合同规定从事本公司调查工作的准职员,其薪金支付须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调查员的资格
按照调查技巧、知识、经验等有关情况,调查员分为以下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第四条转正
调查成绩优秀、表现优异的调查员,经审查可转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升等
每年考评一次调查员的业绩,据此升等或调动。
第六条资格津贴
按照调查员的资格等级,每月会给从××元到××元不等的资格津贴;本项津贴在缺勤半月的情形下扣发一半,全月缺勤的全部扣发。
第七条资格津贴增额
连续工作1年以上时,以后每月增加资格津贴×元。
第八条资格津贴增额
第一年分5月末、12月末两期,按照本人能力、实绩、劳动态度因素考察,适当增加资格津贴。
第九条调查报酬
每结束一件调查任务,发给调查员一次性调查报酬。
第十条特殊补贴
对从事特别繁重、困难调查任务的调查员,发给特殊补贴。
第十一条积极工作奖
调查员一月完成25件以上调查任务的,发给××元积极工作奖。
第十二条支付时间
调查报酬计算截止为每周四;周六以现金支付;此外,资格津贴从每月21日始,至次月20日止,每月25日支付。
第十三条奖金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高出一般水平时,每年7月和12月两次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情况支付奖金。
第十四条交通费支付
调查员从自己家到工作地点的交通费按普通实际标准金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