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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电工电子实验室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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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电工电子实验室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w8888u 2012/1/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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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电工电子实验室规章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成都大学电工电子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治安防火安全条例
各实验室拥有大量教学设备,是学校重点防火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认真贯彻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室人员应遵守学校治安、防火管理规定。
认真学****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治安防范、防火知识,爱护消防器材,严防盗窃、破坏、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
全体人员应有高度的防火意识,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其工作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
本室人员要做到“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
下班前一定要关闭总电源。
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开关、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消除安全隐患。
实验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有明火的电器。
各楼层的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工作期间小心谨慎,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定,杜绝人员伤亡和仪器设备损坏事故。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对成都大学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仪器设备管理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各单位须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成都大学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
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置、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中心要认真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要做好使用和维护、维修记录,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修复,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
各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增加开机时间,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中心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置、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置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成都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收取的费用用于补偿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损失。
学生实验守则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实验前必须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