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独山县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切实办好“花灯之乡·独山县党政信息门户网站”,依法有效宣传独山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各行业的工作进展情况,突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功能,规范县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维护网站高效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县党政信息门户网由各乡(镇)、部门共同建设和维护,是各乡镇及部门对外发布信息、公开政务、对社会经济实行网络管理和为公众提供在线服务的窗口。
二、宣传部负责县党政信息门户网站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以及网站平台开发、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并为各乡(镇)、各部门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负责提供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内容,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单位自建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与县党政信息网站的有效链接。
各乡(镇)、部门应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县政府网站的信息报送和本单位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定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日常工作,配合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县政府办备案,以便工作联系。
三、县政府网站以政务公开为基础,内容定位是传递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网站发布的信息以文件、政策法规、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重要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为主。此外,根据工作要求开设其它栏目,为改进政府工作、提高决策水平提供信息支持。
四、各乡(镇)、部门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需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制作,图片采用GIF或JPG格式,音频采用MP3格式,视频采用压缩的RM格式,文字为宋体五号字,行距为单倍行距。
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投诉方式、单位网站等);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名称、依据、实施程序、时限、应提交申请资料等);政策法规(现行和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规章等);公告通告(重要公告、通知、启事等);工作动态(最新工作动态、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会议等);意见反馈(对群众通过门户网站提交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的反馈信息);政府网站开设专题或其它栏目所需要的信息;可在公众媒体发布的其它信息。
各部门主办的各类政务活动,如新闻发布会、通报会、专题活动等,应主动与宣传部联系,在县政府网站上做好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各部门能够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的,应及时向宣传部报送信息查询平台的链接地址。
五、各乡(镇)、部门要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发布、谁发布谁审查”的原则,实行承办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确保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