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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doc

上传人:w8888u 2012/1/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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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为加强公路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公路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
市路政管理处成立公路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路政管理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路政管理处人员及各路政大队负责人组成。
考核对象
各路政大队及路政执法人员。
评议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评议考核内容
1、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公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3、公路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评议考核方法
1、实行部门、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由路政管理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路政大队和路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跟踪评议考核相结合。路政管理处对各路政大队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路政执法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大队(个人)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90分);合格(70分—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决权。被评为良好以上的
大队(或个人),才具有参与先进科室(或个人)的评选资格。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不合格大队的负责人(或个人)应调离领导或执法岗位。
考核标准(100分)
部门
1、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的得10分。。
2、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大型《公路法》宣传活动的得10分。。
3、及时完善各种制度、规章的得10分。未及时完善的每项(次)扣1分。
4、坚持原则,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的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一次应强制执行而未强制执行的扣10分。
5、按规定着装执行公务,证件齐全,公正廉洁,平等待人的得10分,。发现一次违法执行公务或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
6、严格按规定收缴规费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擅自减免或加大规费征收标准的扣5分。
7、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越权审批的扣5分。
8、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案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程序办案的扣10分。
9、正确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或不规范的,每次(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