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室人员管理及日常制度试行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努力搞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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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
,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量计算和工作情况考核,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
、总结实验室工作,并向学院和主管部门汇报,开展评比活动等。
(二)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岗位职责
,保证教学效果。
2. 组织与承担实验理论、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和实验室管理的研究,以及实验教学改革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
、研究生开设出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测试技术方面课程;主持编写高水平、高质量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
、初级实验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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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师(工程师)岗位职责
,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教学、辅导效果。
,努力掌握本学科实验技术,上好实验课。
,承担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校验和故障的排除。
,负责在某些实验技术、测试分析方法上向教师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
,全面负责执行实验室物资管理,及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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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较熟练地掌握本室各种仪器设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判断和维修。
,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
、实验师(或工程师)的指导下,设计实验方案,设计或制作一般实验装置,对实验、测试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
,参加仪器设备的维修、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做好在用物品的帐、物管理工作。
,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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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数量,本着精减高效的原则,由学院统一领导配备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与实验室的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
,同时要履行有关义务的职责,承担必要的实验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