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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关于 老旧小区供热改造 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主体主要领导: (签字)
评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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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关于 老旧小区供热改造 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主体主要领导: (签字)
评估主体(单位):诸城市市政管理局 (盖章)
上 报 日 期:
一、前言
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改善诸城市区集中供热管网的运行状况,加强安全保障,推进供热节能,按照潍坊市《潍坊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制度》文件的要求,结合诸城市区集中供热实际,按照区别对待、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供热管网改造工作重点,确定城市老旧小区供热改造项目。
二、主体
(一)决策事项背景或项目概况
我市建成时间比较长的小区,供暖设施老化,管道锈蚀、渗漏等问题普遍存在,加之外墙、门窗等节能标准低、保温效果差,影响供暖质量。勉强维持现状供暖,效果不好,居民和供热公司都有怨言,今年如不进行改造,将无法供暖。但大多数住户不愿出钱。
部分没有集中供暖的小区强烈要求集中供暖,但集中供暖改造成本高、困难大,住户又往往难以形成统一意见,许多急需改造的小区悬而未决,居民呼声强烈。
按照分类实施、先急后缓、逐步推进的原则,稳妥推进老旧小区的供热设施改造。改造费由市财政、供热企业、居民各承担三分之一,供热企业负责改造。对未实行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若业主提出需要集中供热的,须经70%以上的住户同意,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按新建小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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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决策事项评估方法和过程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以及暂行办法。
2、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