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学院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学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各级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江苏省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院公共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健康”的原则,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院卫生工作,为学院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公共卫生工作主要任务
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任务是: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对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对广大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惯与生活方式;改善学院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监督学院饮食卫生状况,保障食品与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对学院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和影响校园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等进行监督。
第三章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体系
一、学院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后勤工作副院长
成员:院办、后勤服务处、学生工作部、生活区管理与服务中心、教学管理处、财会事务处、安全保卫处、组宣统战部、工会、团委、各系部主任、书记及下属的校医务室、体育教研室、心里健康教育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办公室),挂靠后勤服务处,负责学院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各系部建立系部、班级二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
二、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建立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系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评。
3. 定期组织公共卫生检查,消除卫生隐患,改善校内卫生环境条件,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4.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的情况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预防控制、临床救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指导全校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传播;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事故***工作。
三、公共卫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1. 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各项卫生活动,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2. 熟悉各类卫生法律法规,了解学校卫生死角位置,以及卫生事件易发重点部位。
3. 进行经常性的公共卫生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学校卫生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4. 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学校的应急预案积极处理;卫生防疫部门到达后,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5. 在校师生出现突发性卫生事件,迅速组织救治,遇到校内无法处理,迅速联系120急救中心或本地医院。
第四章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责划分
一、学院法定代表人是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系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系部及部门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各系部、各部门具体职责:
(一)后勤服务处职责
1. 全面负责学院的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起草制定学院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 监督检查各部门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 定期对学院公共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5. 对全院师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和培训;指导协助生活区管理服务中心对食堂、食品店以及小卖部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知识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细则的演练。
6. 建立健全学院公共卫生资料档案。
7.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当好领导的参谋,组织指挥救护或预防工作。
8. 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 组织交流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经验,促进学院各项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10. 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