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周 口 市
法制教育优秀班主任事迹材料
知法守法,才能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单位:扶沟县吕潭乡吉鸿昌小学
姓名:何 永 敏
知法守法,才能教育周 口 市
法制教育优秀班主任事迹材料
知法守法,才能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单位:扶沟县吕潭乡吉鸿昌小学
姓名:何 永 敏
知法守法,才能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有位优秀班主任在做经验报告的时说:班主任是负责班级全面工作的,培养学生成为祖国合格的建设人才是班主任的第一要务。 而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的认知能力,是衡量班主任是否合格的又一重要标准,特别是当今在法治社会之中,要求学生从小学生起就应该具有较高的法制意识。下面,我就谈谈我的具体工作和具体做法。  
法是社会人行事的基本准则和规范,法是社会稳定、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标准。作为学校,我们要依法办学,依法从教,依法执教。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教师不只是懂得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就够了,还应该多学点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包括教育法律知识。懂得法律中有关学生权利的规定,是科学地教育、管理学生的前提。
一、我作为老师必须严格执行的是:
1.要保护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人身权的正常享有与否,关系到公民能否进行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一般而言,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心理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好多项细致的人身权利。这些权利无论受到何种形式的侵害,公民都可视情形要求取得民事赔偿、国家赔偿,甚至刑事保护。从目前中小学的情况看,我们却常常侵害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如搜身等);侵害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如体罚或变相体罚等);侵害学生的隐私权(如考试排名等)。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身心还未充分发育,因此,他们的人身权更应受到全社会,特别是我们教师的特别保护。
2.要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在《宪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学生受教育权具体表现为就学的平等权
3.要保护学生的私有财产权。我们教师看到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一气之下,就收缴学生的书本或其他用品,甚至更生气时,把学生的簿本撕毁,将学生心爱之物没收或摔坏。现在看来,这些做法都是不妥当的,它侵犯了人的私有财产权。你不能意气用事,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像上面说的“以罚代管”,在我们看来,它只是一种教育的辅助手段,目的在于使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能够从中受到触动,避免再次犯错。其实,这种罚款措施是绝对不合法的,它是一种对私有财产权的间接侵害。
二、用法:构建和谐班级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不利因素极易给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而且学生认识能力肤浅,自控力差,总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事情发生。我们应该怎么办?我的做法具体如下:
1.寓教育于活动中。空洞说教的作用是不大的。与其告诉学生许多道理,不如让学生自己来领会。我就充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升旗仪式、午间阅读、晨会课等,不失时机对学生进行各种教育。我们常常采用讲故事、演讲比赛、我来露一手、游戏、小品等活动形式,让学生辨是非,明法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