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方区司法局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实现“三升三降”: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评议满意率上升、法律援助覆盖率上升、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率上升,重新犯罪率下降、矛盾纠纷激化案件发案率下降、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诉率下降,为建设宜商宜居宜创业充满活力的滨海新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重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体性、易激化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积极组织协调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调解成功率、群体性事件排查预警率持续提高,“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1、强化区“三级五层一中心”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提升重大矛盾纠纷超前预警、源头化解效能。强化区、街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督导功能,落实会议纪要、督查通报、考核奖惩、责任查究工作制度,建立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舆情汇集与风险评估相结合的矛盾纠纷超前预警、源头化解等工作机制。发挥街道“四位一体”、社区调委会、“一长三员”等作用,落实登记报告、挂牌销号、一调四联等工作制度。坚持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区每月滚动排查,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集中排查,
重点建设项目、人财物流聚集及治安复杂部位专项排查,实现矛盾纠纷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强化区“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的枢纽功能,规范解答分流、调处反馈、统计台帐、联动联调等工作流程,做到突发性纠纷紧急调解、咨询性纠纷热线调解、一般性纠纷现场调解、专业性纠纷委托调解、疑难性纠纷联合调解,确保全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不低于60%,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巩固发展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水平。健全完善司法所和基层法庭“所庭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聘请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开展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年内在区法院及派出法庭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室”,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常态化。建立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所所联动”工作机制,规范联调联动工作范围和工作流程,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的制度化。加强区域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专业化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组织向物业管理、消费维权等行业延伸,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规范化。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专业优势,参与调处解决社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内外衔接、左右联动、覆盖全区各行业领域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社区化、队伍专业化和运行规范化。有效整合资源,依托街道司法所,联合街道劳动、社区警务、社区居委会,建立人民调解室,有效履行人民调解职能,实现工作社区化、队伍专业化和运行规范化。建立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制度,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矛盾纠纷预警率、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规范调解队伍管理,实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
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首席调解员聘任等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知识化、专业化。严格人民调解工作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录入,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录入,街道司法所每周集中录入不少于2次,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落实。
二、充分发挥对犯罪高危群体的矫治性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深入推进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深化“回归绿洲”品牌建设,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犯罪高危人群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前介入、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1、切实强化对服刑劳教人员的提前介入功能。健全完善对服刑劳教人员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与狱所联合共建内外结合的教育体系。定期组织到狱(所)开展帮教活动;做好服刑人员亲属的视频会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狱(所)开展技能培训、职业推介、岗位招聘和宣传就业知识;继续办好监狱“计算机应用与管理中专班”,提高办学层次;充分发挥就业技能培训基地的作用,组织各类培训班,使狱(所)内有接受能力的培训率达到本籍人员的90%以上,对出狱(所)后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切实强化对社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