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借款担保协议书银财保字()第()号借款人(以下称甲方):有限公司担保人(以下称乙方):上海银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需要向支行申请银行借款人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或承兑)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丁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及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人的配偶同意以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并签署了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第二条保证方式
。
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担保人依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等;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后发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反担保人承诺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活偿债务的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活偿该债务的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应无条件向担保人
按照第三条保证范围承担活偿责任,不得有任何异议,该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的欠款。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为活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的欠款。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接受担保人对反担保人进行的反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保证书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反担保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