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丽江市城市规划( 丽江市城市规划( 2003-2020 2003-2020 ) ) 1 .丽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丽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一、技术路线规划从分析丽江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机遇及现状存在的问题入手,以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为宗旨,将保护必要的资源作为重点,在回顾丽江城市发展和规划过程的基础上,结合相关专题研究的成果,提出对现阶段丽江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规划判断。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空间发展规划和丽江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等三个层面。二、规划原则注重对城乡的协调发展控制,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丽江适宜和饱和的环境容量进行预测。 1、确立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主题。深刻认识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环境、特征及文化内涵,以此规范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行为,保障保护与发展的统一。 2、确立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保护和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和历史环境出发,对规划范围内不能做的、必须要保护的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 3、确立保护地方传统文化的原则。挖掘纳西族文化的精髓,在物质文化保护的同时, 注重非物质文化的保护。 4、确立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原则。优化城市职能,合理布局生产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水平和质量,创造优美舒适生活、工作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确立保护城市周边自然环境的原则。保护以山、湖、田野、坝子为主体的自然环境特征及生态系统。划定严格保护、杜绝一切开发建设的生态敏感区,划定保护为主、限制开发的生态保护区,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保护山体植被与水源清洁。 2 ?三、规划特点 1、强化不同层面的区域协调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层面,结合水能开发及利用的发展特点,建立市域生产力格局,达到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目标。确定市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城镇发展战略和城镇化途径, 提出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的分布、职能分工及空间布局,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和措施。城镇空间发展规划以城市规划区及周边玉龙县部分乡镇在内的城市规划影响区范围作为研究和规划的基础,综合考虑丽江城区与周边城镇的职能分工、布局结构,为未来城市空间的拓展寻找可能。规划以自然与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世界遗产与历史文化保护要素的分析为基础,界定严禁建设的地区和可以建设的地区,并在可以建设的用地范围内结合现有条件布局城镇、划分职能,对城市水源、机场等城市生命线设施和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提出保护要求。考虑到丽江城区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同在一个丽江坝范围内,本着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 规划增加了城乡协调发展的内容,规划范围为丽江坝区约 198 平方公里,规划涉及丽江城区和玉龙县城城市空间的协调发展、道路交通协调发展和城乡协调的空间管制等内容。 3 ?2、科学地选择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规划确定的丽江城区城市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基于正确处理世界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延续长期以来脱开古城建设新区的发展思路和协调近期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为向西、西南,有控制地向北发展,严格保护城区向南和玉龙县城的隔离地带。大研古城正南、东、东南为古城历史环境背景保护区,严格限制城市建设行为的城市发展方向。确定城市未来发展采用集中布局的形态,新的城市发展地区保留周边山体生态用地和相邻农田,保留丽江城区和玉龙县城城市空间地隔离。 3、正确处理丽江城区与玉龙县城的关系: 撤地设市后,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大研镇成为地级市丽江市的行政所在地丽江城区,而原纳西族自治县更名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并重新选址建设县城。县城选址在丽江坝子距中心城区不足 5公里处。在环境容量极为有限的丽江坝子内同时布置丽江中心城区和玉龙县县城,成为本次规划需要重点面对的问题之一。规划提出了对玉龙县城职能确定的建议,玉龙县城作为纳西族自治县的政治中心,不追求“小而全”的发展模式,城市基础设施及部分城市功能和丽江城区共享。 4 ?4、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指导在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和原则的指导下,正确处理继承和宏扬丽江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协调保护古城和建设新区的关系,提出了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工作要点,以达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目的。保护的重点包括:保护丽江坝子内“山、水、田、城”相互融合、协调统一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古城格局。突出强调对以自然田野和农业田园为代表古城历史环境背景的保护;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提出分级保护要求;遵循《世界遗产公约》和国家法律和法规,保护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 “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现存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市域内的其它自然、人文景观。保护丽江古城的非物质遗产。 5、构筑城区与周边环境相互联系和呼应的绿地系统规划通过“山、水、田、城”有机结合、交相呼应构筑田园景观,城市格局强调与山水、田园的关系,突出城市与山(玉龙雪山、狮子山、象山等)的对话、与水(玉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