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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稿基础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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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稿基础知识.doc

上传人:1322891254 2017/3/11 文件大小: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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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律的概念(一) 狭义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和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法律,分为根本法、基本法律、一般法律。根本法是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机构无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没有制定修改的权利,但可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这种补充和修改不得与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相冲突。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其他的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法律。对于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特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制度; 对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的制度等只能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但如果以上制度没有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去按理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于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但有关刑事犯罪,剥夺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司法制度方面的事项不可以委托。对于以上所说的就是狭义的法律,要求以主席令公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为标准文本。(二)广义法律,指法律、法规、规章总和。其中宪法属于母法,根本法,其效力最高,其他任何法律不可以和其有原则性** ** 或实质性的抵触,就效力而言,除宪法外,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高于本级或下级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的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适用。二、法律适用的原则立法法第一个原则是: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的效力。效力高的法为上位法,效力低的法为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例如,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等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有效。这些都是比较新的规定。第二个原则,即同位法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特别法是与一般法不同的适用于特定时间、特定空间或特定主体的法律规范。作为一项古老的司法原则,特别法的适用优于一般法得到了普遍认同。但是该原则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应特别强调同一机关制定的法不得相互抵触,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允许特别法与一般法的不一致。第三个原则是:同位法中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第四个原则是:不溯及既往原则,这是现代法治很重要的原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文明。这个原则还有一个附加原则, ** ** 即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例如,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新法生效前的行为原则上适用旧法,但按新规定处刑较轻的, 则适用新法。法律矛盾时怎么办?立法法建立了裁决机制。第八十五条规定: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这一规定基本上确立了由制定机关裁决的机制。这里应特别注意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这里涉及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效力谁高谁低。在立法时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地方性法规应高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是权力机关依照严格程序制定的,而部门规章不是。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判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而只“参照规章”, “依照”应比“参照”优先。另一种观点认为,部门规章应高于地方性法规,因为中央高于地方,部门规章是为实施行政法规而制定的,效力遍及全国。一种妥协方案是,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彼此在各自范围内有效。最后立法法没有规定二者** ** 的效力高低,但建立了裁决机制,遇到问题再说。立法法没有对法律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之间出现不一致,如何提起裁决及其具体程序作出规定。但是规定了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第二部分物权法《物权法》确实是一部关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一个人一生可以不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