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适应机关服务提速增效的要求,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习、考勤制度
1、每月逢十为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日。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按通知精神及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认真写好学、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会场。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由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出缺席情况。
2、镇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班时,应在上午规定作息时间前到办公室签到,签到人员签到时还需注明当天的去向,以便及时联系工作,任何人不得代签或缺签,每发现代签或缺签一次扣5元。办公室每月通报机关工作人员签到情况,并出具有关手续,由财政所代扣费用。
3、因公外出一天,要向分管负责人报告,一天以上要向分管负责人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须到办公室登记;因私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的须经分管负责人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且要及时销假。
4、按时参加镇组织的各项活动。迟到或早退每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二、办公室用具、生活用品的
配备和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关办公和生活的基本条件,每个科室每位工作人员配备一张办公桌、一张椅子及相关接待生活用品,各科室的办公、公共生活用品由财政所会同办公室逐室、舍登记,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科室负责人保存,所有使用者都必须爱护使用,妥善保管,列入移交。凡配备在大、小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里的公共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挪用,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的,用完后应立即送往原处。各科室确需添置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提供预算申请,到办公室登记。经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按相关规定集中采购,部门或科室自行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支出标准
1、电话费
①安装:新安装电话须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退二线干部办公室电话长期不使用,经领导批准调节安排。
②使用:办公室固定电话实行“定额使用,超支自负”的管理办法,住宅电话及手机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办公室固定电话每月报销标准为:书记、镇长、人大主席250元,副书记120元,副镇长、副主席100元,其他副镇级干部80元;部门电话每月100元(党政办公室、招商办不限);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工业及招商引资负责人可开通长途电话。
2、招待费
本着“接待热情,招待从简,统一安排,食堂就餐”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落实。
①招待标准:根据来人多少确定招待标准:1—2人,100元;3—5人,150元;6人以上180元。
党代会、人代会及小组活动会,经批准的其他各类会议需要用餐的,每桌200元;突击活动需要集中就餐的每桌150元。
②办理程序:所有接待(含烟酒)须经部门申请、分管负责人签字、机关管理负责人审核、镇长批准后交办公室安排。未按规定程序安排以及未经主要负责人同意的机关外招待一律不予报支。
③零伙安排:中午就餐5元/人,个人每月负担20元,从工资中扣除,早晚就餐的个人自理。
3、车旅费
机关相对固定租用三部出租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因公外出,提前申请,统一安排,确保往返;未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的零星租车费用镇财政不予报支;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往返的,所发生的费用在承包的租金中列支。出租车承包金一经确定年内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