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培训提纲
市人事局职改办主任李金玉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目标和任务(概念)
就是要通过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
岗位是聘用的基础,岗位设置是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等制度的基础和依据。是人事聘用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岗位设置的主要依据和原则
(1)依据: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2、《广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
3、行业指导性意见(国家和自治区主管部门下发)
(2)原则:
1、严格标准。(国家、自治区有明确规定的,不能突破。)
2、以人为本。(既要择优又要维护广大职工权益)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体现在各个环节,岗位、职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
4、承认现实、稳妥推进。(先入轨,后完善。既要做好新旧制度的转换,又要做好思想观念的转变,既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又要公平公正地聘用人员,既要按照制度规定操作,又要结合实际,灵活处理现实问题。)
三、岗位设置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包括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和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对象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几种特殊情况可纳入实施范围、核岗基数:(1)按管理权限批准超编调入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2)因事业发展需要政府同意扩编。编制尚未下达已经使用的人员(需编办认可);(3)按政策规定允许超编安置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类别设置
第一层次按单位性质分三大类: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管理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服务性事业单位。
第二层次按人员结构分三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三类人员岗位数额的分配上,比例是不相同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管理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服务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岗位,不低于单位总量的50%。(见下表)
单位类别
主体岗位
比例(刚性)
辅助岗位比例(自主设定)举例:
公益性
专技
70
管理18
工勤12
管理性
管理
50
专技20
工勤30
服务性
工勤
50
管理18
专技32
举例:
①某医院(公益性),编制1385人,在编职工1283人, 按专技岗占70% 比例,可设970个专技岗;管理岗占18% 比例,可设249个管理岗,工勤岗占12% 比例,可设166个工勤岗。
②某物管中心(管理性),编制35人,实有34人,管理岗占50% ,可设18个管理岗,专技岗占20%,可设7个专技岗,工勤岗占30%,可设10个工勤岗。
③某路灯管理所(服务性),现有在编职工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