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关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省15个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和事业单位)和地税、工商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5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1年9月20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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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1975年9月20日—1993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要求其他年龄条件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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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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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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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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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省科技厅2名,省公安厅60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名,省交通运输厅101名,省农业厅1名,省林业厅13名,省卫生厅4名,省审计厅6名,省国资委3名,省档案局2名,省畜牧食品局7名,省招商引资局3名,农工党四川省委1名,致公党四川省委1名,省委党史研究室3名;全省地税系统751名,工商系统63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四川省2011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