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同济大学校园网教学区用户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12月27日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为加强校园网管理,完善校园网运行和使用规范,确保校园网安全和稳定运行,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的校园网应用环境,维护校园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校园网管理
第一条同济大学校园网是指由学校和上海电信合作建设的、为用户在校园内使用的计算机提供局域网接入服务的网络(不包括校内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各运营商申请开通的ADSL、DDN等专线服务的网络)。校园网包括两个区域,分别为教学区和宿舍区,本办法的管理范围仅限校园网教学区(以下简称校园网)。
第二条学校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的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校园网用户的日常业务受理(网络开通、销户等)、代收日常使用费(以下简称使用费)、故障受理、业务咨询、校园网汇聚和接入设备的日常维护等工作,并负责与上海电信及教科网等运营商的协调工作。
第三条学校后勤集团电信服务部(以下简称电信服务部)是校园网的服务保障部门,负责校园网用户的桌面接入和电缆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电信服务部作为上海电信在学校设立的服务网点,代理上海电信收取校园网用户的网络开户费等费用。
第四条上海电信是校园网的合作建设单位和运营商,负责校园网主干设备及光缆线路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按有关协议规定收取校园网用户的开户费、使用费等费用。
第五条校园网用户管理方式:所有用户均应在“用户管理系统”中开通与用户信息相关联的实名帐户(以下简称帐户)。
第二章用户与帐户分类
第六条用户分类:校园网用户分为一般用户、公共服务、服务器、网络打印机、校外用户等五大类别。每类用户均须在学校的“用户管理系统”中开通独立的帐户。
第七条一般用户:每位教职工(含在编及离退休教职工、进站博士后、柔性引进人才、人才派遣人员等)可申请开通一个归属于本人使用的帐户,并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上网实名认证。每位教职工还可开通若干个非本人使用的帐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用户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供所带研究生等其他人员进行上网访问认证。
第八条公共服务类用户:学校公共教学机房、公共多媒体教室、“校园一卡通”、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服务类应用须使用校园网时,其主管部门应办理公共帐户的开通手续。为支持学院教学,每个学院也可指定一个在学院某个公共场所集中管理的、具有一定计算机数量的、用于公共教学使用的机房,经学院院长审批同意后,为该机房办理公共帐户的开通手续。公共帐户纳入公共服务用户类别的管理范畴。公共帐户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
“用户管理系统”生成,可供多台计算机同时使用;用户使用公共账户同时进行网络访问的计算机数量不能超过该公共帐户所规定的用户数量。公共帐户不具备漫游功能,仅限在申请开通的地点使用。
第九条服务器类用户及网络打印机类用户:校内各单位可为其服务器申请开通服务器专用帐户(绑定IP地址);服务器的二级域名申请须另行办理。校内各单位可为其用于共享的网络打印机申请开通网络打印机专用帐户(绑定IP地址);打印机专用帐户不能用于上网访问。
第十条校外用户:非学校所属的的各类公司或单位(租用校园内场所办公)、校内单位(含产业系统所属企业等)中非学校在编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