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doc

格式:doc   页数:7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doc

上传人:w8888u 2012/1/1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
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目标,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以下简称“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城管协管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效调动城管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城管协管员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城管协管员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管理和识别,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街(镇)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城管辅助队员及从事城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雇员等,统称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街(镇)城管队伍招聘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队伍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教育培训与考核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街(镇)执法队,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的聘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工资福利、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辞退
第六条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要加强对城管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城管执法分局和街(镇)要严把城管协管员入口关,实行公开招聘,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第七条对城管协管员的辞退,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街(镇)招聘城管协管员,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各街(镇)招聘的城管协管员的方案要报本区城管执法分局备案。
第九条新招聘的城管协管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年龄35周岁以下,,,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品行良好,举止端庄,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街(镇),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街(镇),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的政审、考试、体检、录用等管理办法。城管协管员须政审、考试、体检合格方能聘用。
第十一条聘用城管协管员,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城管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城管协管员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十二条城管协管员按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街镇执法队)的业务要求,从事辅助性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第十三条协管员应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按照分工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三)主动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四)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单位反映;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各区城管执法分局、街(镇)执法队应将城管协管员纳入队伍全面建设管理目标,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并在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城管协管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城管协管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