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省境内旅游合同(云南省外旅游用)(云南省2017版)政府示范文本要点甲方(旅游者)参加乙方(组团旅行社)组织的境内旅游团,约定费用、参团成员等。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
编号:
云南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合同
(云南省外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例》规定的〈〈导游人员管理条持证导游人员。
(7)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向甲方提***。
(11)依法对甲方个人信息保密。
(12)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应当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三条旅游业务委托1、乙方根据甲方报名的旅游行程,
确定需要将旅游业务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的,
应征得甲
方书面同意。
并与受
违约的,
旅行社故意
2、乙方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受委托旅行社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委托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接待游客的各项服务安排及标准;受委托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委托或者过失造成甲方合法权益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服务质虽标准组团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法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第五条旅游费用1、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餐费(不含酒水费);
旅游景区的第一道门票费;
(5)旅行社服务费;
导游服务费;
其他旅游项目费用。
2、旅游费用不包括:
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合同未约定由行社支付的费用;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旅游费用。
2、支付旅游费用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发票。
第七条旅游安全保障1、乙方必须购买云南旅游组合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接待服务达到相关旅游安全标准要求。
2、乙方应当提示甲方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甲方在旅游期间因白身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意外因素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按照已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八条合同变更1、旅游行程开始前,甲方可将合同中白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非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或
由甲方与乙方委派的导游或经理、计调人员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3、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指因白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白然灾害、战争、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观情况),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向甲方用;乙方能够证明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的,乙给对方造成
恐怖活
克服的客
退还旅游费
方可部分或者
全部免除责任。
4、在行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5、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换导游人员的,需及时告知甲方。
第九条合同解除1、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内和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0(含6日,下同)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旅游费用X60%+(旅游费用-旅游费用X60%)+旅游天数X已经出游的天数。如乙方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结退款手续。
2、乙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乙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出发前60(含6日,下同)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