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一种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和更丰富的学习内容。学分制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深化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第二条为进一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实行模块学分制,即:根据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以工作过程为基础,将专业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组合(或融合)成若干课程模块,每个课程模块由一门至数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组成,培养一种或若干种岗位职业能力,学生可根据增强或拓展岗位职业能力的需求,选修本专业或外专业的课程模块;除公共选修课外,学生一般不是选修单门课程,而是选修课程模块;学生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模块达到规定学分后,发给辅修专业证书。第二章学习年限与课程第三条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3年学习年限为参考,实行弹性学制,~6年内修读。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一)必修课程: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所对应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必修课程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两大类,范围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通用平台课、专业核心知识和技能课(含教学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等。(二)选修课程: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习的课程。选修课程分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两大类。1、限定选修课,是根据市场对专业方向或岗位群的需求,以模块形式设置的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扩展、深化的相关课程,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的专业方向进行选择;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拓展岗位职业能力的需求,选择其他专业的课程。2、任意选修课(也称公共选修课),是指为了拓宽学生知识面,改进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与潜能,提高学生素质的课程(包括人文类课程和技术类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允许学生按自己的兴趣、爱好与需要自由选择。第五条必修课程原则上以自然班为单位组织教学;选修课程在学生选课后,按选课学生形成的教学班组织教学。第三章学分第六条学分计算课程学分是用于计量学生学习量的单位,是课程内容难易、多少的一种量化指标,以课时数为主要计算依据。1、理论课程(含课内实验、学训结合的课程)原则上每16学时计算1学分;不足16学时的,8学时以下不计学分,8~,13~15计1学分。形势与政策课计1学分。2、实践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练习、毕业实践、工学交替的顶岗实践等)、军训、公益劳动每周计1学分;,半周以下不计学分。3、体育课16学时计1学分。4、高教园区跨校选修课程承认学分。5、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只进行考核,不计学分。第七条奖励(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一)奖励(创新)学分及认定1、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及“挑战杯”竞赛等,、、;、、。以排名公布竞赛成绩的省级竞赛,第1~、3~6名计1.